布爾津縣G331線布-哈公路五號建筑用砂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公告文號:布自然資采掛[2024]1號)
布爾津縣G331線布-哈公路五號建筑用砂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布自然資采掛[2024]1號
一、出讓人
名稱:布爾津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阿勒泰地區(qū)布爾津縣友誼峰路17號
二、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名稱: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阿勒泰市團結南路211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布爾津縣G331線布-哈公路五號建筑用砂礦
開采礦種: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布爾津縣方位295°,直線距離約20千米處
面積:0.046667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 序號 | X | Y | 
| 1 | 5293847.902 | 29472472.516 | 
| 2 | 5293869.782 | 29472499.479 | 
| 3 | 5293615.332 | 29472832.265 | 
| 4 | 5293496.964 | 29472712.236 | 
| 5 | 5293804.025 | 29472477.716 | 
| * | 419 | 410 | 
資源儲量:31.25萬立方米
開采標高: 419米至 410米
資源開發(fā)利用情況:本次出讓采礦權的資源情況、礦體賦存狀況、品位可能與實際開采情況有誤差,競買人應認真考慮,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一但競得,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或《采礦權出讓合同》,不得以礦產資源報告中的儲量、開采條件、發(fā)生不可抗力等為由向自然資源部門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限等要求。
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得人取得采礦權后,必須依法從事采礦活動,做好安全生產、綠色礦山建設、環(huán)境保護、礦山和土地復墾等工作,合理節(jié)約集約利用礦產資源。
|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 1 | 5293847.902 | 29472472.516 | 
| 2 | 5293869.782 | 29472499.479 | 
| 3 | 5293615.332 | 29472832.265 | 
| 4 | 5293496.964 | 29472712.236 | 
| 5 | 5293804.025 | 29472477.716 | 
| * | 419 | 410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擬出讓年限:1年
起始價:44.73萬元
起始出讓收益率:%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營利法人。 (二)獨立法人,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買。 (三)未被列入全國礦業(yè)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四)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 (五)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六)具備與申請競買礦種、規(guī)模相適應的實力條件。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4年04月25日 掛牌時間:2024年04月25日—2024年05月11日
地點:阿勒泰地區(qū)行政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申請人于2024年4月24日前到布爾津縣自然資源局或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領取。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4年03月26日—2024年04月24日
申請報名方式:(一)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4年3月26日10:30至2024年4月24日18:00。 (二)申請報名方式及地點:報名方式:線下報名及報價地點: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烏魯木齊市阜新街1號2號樓3樓)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本次采礦權出讓采用增價報價方式,每次增價幅度為一個增價幅度或增價幅度的整數(shù)倍。 (二)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不低于底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三)掛牌成交后的競得人應與出讓人在交易平臺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 (四)結果公示:交易結果在相關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八、風險提示
(一)礦產資源開采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xiàn)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采礦權的開采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 (二)因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發(fā)生重大調整的,采礦權的出讓人和競得人應按新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三)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和破壞生態(tài),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guī)、相關礦業(yè)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yè)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罰。 (四)競得人在進行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爆破作業(yè)、取水、水土保持、林業(yè)和草原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xù)等。競得人在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林草等相關規(guī)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開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xù)、繳納相關費用。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五)本次采礦權出讓不統(tǒng)一組織現(xiàn)場踏勘,競買人應自行到采礦權區(qū)域踏勘,費用自理。意向競買人一經提交報名申請,即表示對出讓采礦權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風險已經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擔。
九、對交易礦業(yè)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前,對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異議,由掛牌代理機構予以澄清。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爭議,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
十、失信聯(lián)合懲戒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lián)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規(guī)〔2018〕457號)的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lián)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并將其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名單并承擔相當于競買保證金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還負賠償責任,出讓方有權不再簽訂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競得人拒絕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及不能如期按規(guī)(約)定繳納交易服務費的;? 2.在交易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或者拒絕簽訂的,或簽訂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約定繳納出讓收益的; 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4.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內容
本公告在布爾津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fā)布。
布爾津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03月26日
資訊編輯:張露露 021-26090083 資訊監(jiān)督:湯浛溟 021-26093670 資訊投訴:陳杰 021-26093100免責聲明:Mysteel發(fā)布的原創(chuàng)及轉載內容,僅供客戶參考,不作為決策建議。原創(chuàng)內容版權歸Mysteel所有,轉載需取得Mysteel書面授權,且Mysteel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原創(chuàng)內容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轉載內容來源于網絡,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方便學習與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申請授權及投訴,請聯(lián)系Mysteel(021-26093397)處理。
